花蓮縣環境保護局配合行政院環保署推廣「清潔養豬·綠能產業」政策,改善台灣傳統豬舍及廢水處理設備有臭味、廢水及污染防疫等問題,日前在壽豐鄉農會四樓會議室辦理「清潔養豬綠能產業政策暨底泥品質管理政策法規宣導說明會」。
會中,崑山科技大學高年信教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委員會科長黃士漢及東華大學蘇銘千教授,蒞臨進行專題說明。高年信教授提到「豬廁所」的設置可大幅降低操作維護成本、提升防疫性、有效降低沖洗用水量與廢水產生量,達到豬糞再利用及資源循環,改善傳統養豬場環境問題。
黃士漢說明,底泥污染的管制方式與土壤、地下水污染場址不同,本次修法不僅要求水體之事業主管機關定期檢測底泥品質狀況,以使污染底泥可以及早發現以使底泥獲得妥善之管理及處置(見圖)。
蘇銘千在會中提到畜牧業常於飼料中添加銅、鋅等微量元素幫助畜產成長所需,倘若添加未控制得宜生物無法吸收而排出體外,都可能透過環境流佈影響底泥、土壤及地下水等造成環境衝擊,應此更應重視底泥污染管理。
雖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於九十九年二月三日經由總統修正公布,一直未有明確管制法源之底泥納入管制,有鑑於底泥污染與農地污染之間具有相當的關聯性。環保局為協助養豬業做好廢水及臭味等污染改善,訂定「花蓮縣畜牧養殖業再生綠能推動計畫示範場址遴選要點」,補助經費推動畜牧養殖業再生綠能推動示範場址。
相關規定說明:
1.申請資格:花蓮縣列管之畜牧養殖業者且二年內未曾獲環保單位相關再生綠能改善設備補助經費。
2.補助方式:每場最高五十萬元(補助經費最高不超過總經費百分之八十五)。
3.申請期限:十七日止。
4.遴選程序:分兩階段進行,初選依申請文件、歷次廢水定期檢測申報紀錄等進行資格審核,決選由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聘請專家學者三人及政府代表二人組成決選委員會進行各方面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