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國人逐漸習慣出門帶環保筷,以後隨身多帶個環保杯,可以享受的優惠更多喔!
飲料杯 全台每年消耗15億個
全台每年消耗十五億個用完一次即丟的飲料杯,造成環境極大負擔,環保署積極推動自備飲料杯優惠政策,確定五月一日上路,屆時連鎖速食店、便利商店及飲料店應給予自備飲料杯消費者優惠,否則應以每兩個一元方式回收飲料空杯,預計可以減少三成,約四.五億個飲料杯,減少砍伐十一萬棵大樹,以及一.五萬公噸二氧化碳排放。
雖然五月一日才全面強制實施,但環保署統計,目前已有四十一個品牌,約一萬二千個門市先行上路,包括麥當勞、肯德基、摩斯漢堡、頂呱呱,便利超商7-11、萊爾富、OK、全家等業者已經推出現金折價、集點折扣或飲料加量等優惠方案。
便利超商偏好直接折抵費用,麥當勞、肯德基等連鎖速食店採取集點活動,大型咖啡連鎖店例如星巴克、西雅圖也較偏好現金優惠,有賣簡餐或套餐的店家,還會搭配套餐折抵。
環保署副署長張子敬表示,環保署鼓勵現金回饋、集點回饋優惠方式從源頭減量,如果說沒有自備飲料杯優惠方案,業者必須以兩個杯子一元方式進行回收。
若無優惠 須以兩個杯子一元方式回收
麥當勞已經試辦「集五點送飲料」一段時期,台大新生店店員表示,越來越多熟客開始自帶環保杯點咖啡,也減輕店員整理丟棄飲料杯的負擔。
7-11統一超商表示,去年三月試辦自帶環保杯折抵三元的活動以來,已有超過四百二十萬人次民眾自備環保杯,消費者接受度相當高。
環保署表示,三月一日前,業者必須於自動販賣機旁設置回收筒,五月一日前提報飲料杯減量優惠方案,環保署對業者的要求是自備環保杯者,購買六百五十CC以上飲料至少便宜二元,六百五十CC以下,至少便宜一元,才有足夠誘因促使消費者自備環保杯。
未推出優惠方案業者,則應於一次用飲料杯上印製品牌及回收獎勵金額。業者若違反規定,依照相關辦法,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