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創日公司)在民國97年三月標得桃園機場第二航廈清潔維護工作,但沒有依照契約每天應到86人,而以虛報人頭方式,詐領70多萬元。桃園檢方依詐欺取財等罪嫌,將創日負責人(陳永峰)夫妻提起公訴。(李明朝報導)
台北縣創日公司九十七年三月參與桃園機場第二航廈管制區公共區域清潔維護勞務採購得標,負責人陳永峰等人明知契約規定每日管制區工作清潔人員應到八十六人,竟然意圖為不法之所有犯意聯絡,實際每日清潔人員未達八十六人,虛報人頭之方式向航空站請領清潔款項,從九十七年四月九十八年八月間,周姓員工等人搭乘公司交通車前往第二航廈偽造上下班紀錄,按捺指形機並到公司打卡,表示有上班,實際並沒有通過管制崗哨進入機場管制區工作,詐領清潔費七十多萬元,桃園地檢署全案偵查終結,襄閱主任檢察官廖江憲表示,檢方認定創日公司負責人等人,涉嫌製作不實的簽到記錄,詐領七十多萬元,檢方依詐欺取財提起公訴。
至於參與這起案件的四十四名創日員工,檢方則以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