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為促使本市老舊房屋加速重建,特訂定「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培訓執行計畫」自107年6月4日起生效,培訓有志於推動老屋重建之人士成為「危老重建推動師」,為市民提供法令解說﹅協助社區住戶整合意願﹅輔導申請耐震能力評估,藉以激發市民對危老建物之重建意願。凡經評估可適用「危老條例」重建者,即協助提具重建計畫申請重建,俾加速本市老舊建築物之更新﹅改善市容觀瞻,並達到都市防災之目的。
依據:
108年4月22日北市都建字第10831843341號修正「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培訓執行計畫」後續相關行政配合事項辦理。
目的:
一、 激發市民對危老建物重建之意願,協助市民充分瞭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之內容與申辦程序,使老屋重建防災的觀念能普及社會大眾。
二、 參加講習並經測驗合格後,取得講習合格證明及簽署聲明書,為市民提供法令解說、整合住戶意願、輔導申請耐震能力評估及提具重建計畫。
三、 取得推動師聘書人員,得依規定從事危老重建事宜。
B組:領有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都市計劃技師、不動產估價師、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會計師、律師等國家考試及格證書者。
C組:
任職或從事都市更新、建築設計、都市計畫、都市設計、室內設計、景觀設計、建築經理、土地開發、營建土木、不動產估價、地政、不動產經紀、房屋仲介、不動產法務、金融機構、信託機構等相關領域之工作者。
大專院校相關科系所畢業者:包含都市計畫、建築、營建、市政、地政、不動產估價、城鄉、室內設計、景觀、土木管理、土木、土地資源等。
D組:
現任或曾任里長、鄰長。
現任或曾任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需領有認可證並實際從事社區服務者)等熱衷社區服務人士。
本市轄區內屋齡達30年以上合法建築物之所有權人或其配偶及直系血親。
開課時間:
B、C組:
平日:108年9月25日(三)、9月26日(四)、9月27日(五)
假日:108年9月22日(日)、9月28日(六)、9月29日(日)
D組:
平日:108年9月24日(二)、9月25日(三)、9月26日(四)、9月27日(五)
假日:108年9月21日(六)、9月22日(日)、9月28日(六)、9月29日(日)
名額有限,欲報從速。
主辦單位:台灣公寓大廈品質管理協會
協辦單位:台北市公寓大廈暨社區服務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