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7日電)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預告訂定今年5月起,禁止化粧品使用含雌激素Estradiol、Estrone及Ethinyl estradiol成分。
世界衛生組織將雌激素列為第一級致癌物,食藥署原預定公告7月起化粧品禁用雌激素,不過立法委員有意見,衛福部長蔣丙煌曾表示將研議並配合將禁用時程提早。
食藥署預告訂定「化粧品中禁止使用Estradiol、Estrone及Ethinyl estradiol成分」草案,並自公告日起,凡含有此類成分化粧品,禁止輸入及製造,持有摻用此類成分的含藥化粧品許可證者,應即向衛福部辦理許可證成分變更登記或自動繳銷許可證。
預告訂定草案指出,自今年5月1日起,凡含有此類成分化粧品,禁止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供應而陳列;同日起凡未依本公告規定辦理許可證成分變更登記或自動繳銷許可證者,許可證由衛福部依法廢止。
食藥署研究員鄒玫君日前受訪表示,世界衛生組織在2012年將Estradiol(雌二醇)、Estrone(雌固酮)及Ethinyl estradiol(乙炔雌二醇)等雌激素列為第一級致癌物。
目前歐盟、東協及加拿大等國家地區禁止雌激素類成分添加於化粧品,日本則准予一般化粧品限量上述3種雌激素成分,中華民國是比照日本但列為含藥化粧品管理,必須事先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許可證後,才能製造或輸入。10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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