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記者李嘉祥/台南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6年1月5日 上午12:003
台電公司自今年一月起電費帳單將配合財政部實施無實體電子發票(雲端發票)。台電新營區營業處提醒民眾,繳費後電費收據上所列載具號碼是對獎唯一憑證,遺失無法再補發需妥善保存;另營業人收據無法對獎,民眾收到電費單時應注意帳單上有無用戶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如非營業人卻有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可儘速與台電聯絡取消。
台電新營區處表示,民眾持單至金融機構或超商臨櫃繳費或以銀行帳戶自動扣繳電費,收據會有一組載具號碼,台電會將載具號碼和開立的電子發票資訊上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每單月廿五日統一發票開獎後,中獎用戶會郵寄中獎通知,民眾需持已繳費單據至四大超商輸入單據載具號碼,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至郵局領取中獎獎金。
民眾亦可於繳款後,每單月廿九日後上台電網站查詢當期所開立的統一發票號碼。
引用文章:https://tw.news.yahoo.com/%E9%9B%BB%E8%B2%BB%E6%94%B6%E6%93%9A%E8%99%9F%E7%A2%BC-%E5%8D%B3%E5%B0%8D%E7%8D%8E%E6%86%91%E8%AD%89-1600006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