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2015年10月27日 下午1:00
(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27日電)食藥署專案稽查水產罐頭食品業,發現9家業者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其中不乏知名罐頭業者,有8家已完成改善,目前還有1家正在複查。
食品藥物管理署日前會同10縣市政府衛生局啟動「104年水產罐頭食品業稽查專案」,出動86人次,完成查核23家次業者,查獲9家生產水產罐頭食品業者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
稽查不合格名單及複查結果,食藥署均已公布於官網。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表示,缺失多為部分產品殺菌條件訂定程序未符合GHP的規定、食品添加物未落實三專管理、天花板或牆面不潔、溫濕度紀錄及殺菌紀錄未落實等,地方縣市政府衛生局已命其限期改正。
食藥署表示,目前皆已完成複查,其中8家業者已改善完成,另1家業者,衛生局已前往複查,業者已於期限內補申請,惟須完成殺菌條件訂定程序,以符合GHP規定,若無改善可開罰。
劉芳銘說,另抽驗59件水產罐頭,檢驗「罐頭食品類衛生標準」中重金屬鉛及錫的含量,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1041027
引用文章:https://tw.news.yahoo.com/%E7%A8%BD%E6%9F%A5%E6%B0%B4%E7%94%A2%E7%BD%90%E9%A0%AD-9%E5%AE%B6%E7%BC%BA%E5%A4%B18%E5%AE%B6%E5%B7%B2%E6%94%B9%E5%96%84-0500444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