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穎清╱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8月20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金穎清╱台北報導】
台北市衛生局7月至市場、超市、早餐店、餐飲店、饅頭店,抽驗100件麵製品,品質檢驗均符合規定;但其中有2件包裝產品未依規定標示,分別是士林食品販售的蛋餅皮、連鎖量販店愛買忠孝店販售的刀削麵。
衛生局指出,士林食品蛋餅皮來源廠商為台北市洪記食品,因外包裝未作營養標示,也未標示廠商地址、淨重、容量或數量、原產地,要求洪記限期改正。
而愛買忠孝店販售的刀削麵,來源廠商高雄市驛統企業公司,因外包裝營養標示其中一項名稱為「總碳水化合物」,與規定的名稱「碳水化合物」不符,且膳食纖維和糖的標示順序也不符規定,已移請高雄市衛生局辦理。
衛生局提醒,民眾選購麵食類製品,應注意包裝標示,及是否在低溫保存下販售。也呼籲業者若包裝產品標示不符規定,未在限期內改善,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罰鍰3萬元至300萬元。
文章引用:https://tw.news.yahoo.com/%E9%BA%B5%E8%A3%BD%E5%93%81%E6%8A%BD%E9%A9%97-2%E4%BB%B6%E6%A8%99%E7%A4%BA%E4%B8%8D%E6%B8%85-2150061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