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徐欽盛台北報導】市售有環境防蟲用途產品很多,究竟是否都真的有防蟲效果?環保署毒管處處長袁紹英25日在「教您選用安全有效環境用藥,戰勝蚊蟲」記者會上表示,明年1月1日起環保署要求,所有天然環保衛生用藥產品,必需取得檢驗證明報告,再向環保署申請。會中環保署也公布了「家家除蟻粒」、「螞蟻-98」、「免警蟑殺蟑堡」3件不合格環境衛生用殺蟲劑名單。
炎炎夏日,防蟲產品何其多,針對市面上以天然物質之名,聲稱具有環境防蟲用途的產品很多,究竟這些產品是否真的有防蟲效果?環保署為避免民眾購買到標榜天然的「漂綠」環境用防蟲產品,已修正發布環藥許可證申請規定,將要求業者提交產品的藥效及成分證明,以確認產品具有防蟲效果,對於沒有提供藥效及成分證明的環境用防蟲產品,如果標示或廣告宣稱防蟲效果者,將依相關法規辦理。
環保署為了讓民眾能選購「合法」、「安全」、「有效」及「品質良好」的環境衛生用殺蟲劑,每年執行環境用藥查核計畫,101年共查將近3萬件,標示不合格426件,合格率為98.5%。抽驗有效成分124件,其中3件不合格,合格率為97.58%,不合格的3件為「家家除蟻粒」、「螞蟻-98」、「免警蟑殺蟑堡」,環保機關還查核環境用藥網路廣告達10,667件,其中查獲非法於網路廣告販賣環境用藥計6件,均已依法裁處並限期下架改善。
環保署毒管處處長袁紹英表示,有效成分不符合標示有3件是不合格的,依規定產品必須下架、回收,最高可處30萬罰鍰。袁紹英解釋說,這3家產品標示的硼砂與實際內裝的硼砂不一致,所以將這3件產品列為不合格。
另外,許多環境用藥產品都標榜是天然的,過去並沒有要求產商要將產品送檢驗,以確定其藥效成分。袁紹英表示,為了避免廠商謊稱產品本身是環保,環保署自明年1月1日起將要求所有天然環保衛生用藥產品,必需取得檢驗證明報告,再向環保署申請。他還呼籲消費者,廠商如果只提供環保署的公文證明是不夠的,一定要申請環境用藥許可證明才行。
圖說:環保署教您選用「安全有效環境衛生用殺蟲劑」,在記者會上工作人員將手伸入試驗箱,不管是用擦的還是貼的產品,讓你馬上立即檢驗產品功效。(Photo by 徐欽盛/ 台灣醒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