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勞基法今年7月修法增訂公布違法雇主及事業單位黑名單,勞委會即日起在官網公布。初期僅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待地方政府配合度加強後,還會公布負責人姓名,希望能藉此督促企業單位遵守勞基法,保障勞工權益。
依7月1日起實施的勞動基準法新修正案,針對企業欠薪、未幫勞工投保、超時加班及不給加班費等違反勞基法情節,除加重處罰外,也將新增公布廠商名稱及負責人姓名條款。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陳慧玲說明,勞委會與地方勞工局協議後,確認包括專案勞動檢查、要求廠商限期改善未改善、影響勞工權益情節重大、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公佈等4種情節,都屬於網站公布的企業黑名單範圍。公布方式除在縣市政府網站外,也將與勞委會網站專區連結,方便民眾查閱。
但由於新規定7月後才生效,由於裁處有時間差,因此目前系統上暫時還沒有任何違法企業被公布。
雖多數地方勞工局已與勞委會網站連結,但仍有少數縣市建置中,勞委會已要求各地方儘速完成。
勞委會違反勞基法黑名單專區甫上路,要再強化處仍不少。例如,勞委會原要求各縣市應設置黑名單專區,但仍有部分縣市連結勞委會網站時,僅以「即時訊息」方式公布,例如新北市、台東縣及竹科管理局都採類似方式。此外,對於專區上的名單要公布多久?由於各縣市未達共識,因此並無強制規定,恐引發爭議。
另外,勞基法要求網站應同時公布事業單位及負責人姓名,則因地方政府認為沒必要,最後只先公布事業單位名稱。
勞委會說,會等網站上路運作一段時間後,召集各縣市討論,儘量統一規格,避免地方政府執法標準不一,對分居不同地區的企業造成差別待遇,引發不公。